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院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兩個”作用,進一步明确黨總支、黨支部的地位、作用和任務,實現黨建工作的标準化,依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普通高等學校黨建工作基本标準》,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黨總支、黨支部必須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緊緊圍繞學院改革和發展,堅持以教書育人、服務育人和管理育人為根本,努力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三條 黨總支、黨支部是學院黨組織的基礎,是實現黨委統一領導學院工作的組織保證,是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順利完成的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
第二章 黨總支、黨支部及其委員會成員的設置
第四條 各院或部、處,根據工作需要,經黨委批準,可以成立黨的總支部。黨的總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任期三年。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對黨員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黨的總支部委員會一般由5—7名委員組成,可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等職務。
第五條 黨委機關、行政處(室)、職能部門或新建院等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黨委批準,可單獨或聯合成立院黨委直屬黨支部。直屬黨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任期三年。直屬黨支部委員會對黨員大會負責。直屬黨支部委員會由3—5名成員組成,可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等職務。黨員不足7人的直屬黨支部,根據情況,可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增選副書記1人。
第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黨委批準,各黨總支可下設若幹黨支部。總支下屬黨支部由黨員大會選舉産生,任期二年。總支下屬黨支部委員會由3—5名委員組成,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律檢查委員等職務。根據黨員數量情況,教師黨支部可設在教研室,學生黨支部可設置到年級。機關、後勤等部門的總支下屬支部,正式黨員不足5人的,應與業務相近的部門或單位聯合成立黨支部。
第三章 黨總支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及職責
第七條 黨委(含不設黨總支的院、部直屬支部)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及職責是:
1、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學院各項決定在本單位、部門的貫徹與執行。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積極參與讨論和決定本單位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如發展規劃、專業設置、師資建設、學生工作、改革方案、評聘職務、評先選優、人員調配、出國人員選派、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學期工作計劃、職工福利等。積極支持本單位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内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适時向黨員通報本單位工作情況,制定保證措施。
3、加強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具體指導下屬黨支部的工作。根據黨委部署創造性的開展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貫徹實施。要适時檢查、分析、總結、研究黨建工作情況,不斷改進黨建工作方法,提高黨建工作水平。要抓住總支委員會班子建設這個關鍵,抓好總支下屬黨支部班子建設這個重點,抓好黨員隊伍先鋒模範作用發揮這個根本。堅持從嚴治黨方針,堅持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黨内生活,嚴格管理每一名黨員,保證政治核心作用、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的有力發揮。
4、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堅決落實用鄧小平理論武裝師生員工頭腦的戰略任務。要重視做好本單位、本部門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引導師生員工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要站在時代前列,帶領廣大師生員工緊跟時代步伐,學習時代精神、弘揚時代主旋律。經常分析和研究教職員工和青年學生中的思想狀況,注意解決他們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有的防矢地解決好他們的思想問題,使思想政治工作紮實有效,不斷提高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覺悟。使教職員工按照“三育人”的要求,勤勉務實,愛崗敬業,真正為人師表;青年學生思想進步、政治堅定、專業精通、學有所長,不愧為跨世紀合格人才。
5、做好本單位幹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幹部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監督幹部秉公辦事、勤政廉政。
6、抓好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發展工作,按照黨委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黨員教育計劃,抓好落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監督黨員履行黨員義務,審查黨員發展工作計劃,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有重點地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7、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經常聽取本單位群團組織的工作彙報,支持他們按各自的章程獨立地開展以“三育人”為核心的各項健康有益活動,協調指導他們配合中心和重點工作,發揮他們的橋梁紐帶作用。要加強民主建設,維護師生員工的民主權利,完善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機制。
8、積極做好民主黨派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
第四章 黨支部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及職責
第八條 黨支部委員會的主要任務及職責是: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團結帶領本支部黨内外的幹部、群衆,保證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生産等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職業道德素質和業務素質。
3、落實黨内政治生活制度,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檢查黨員執行黨的決議、完成黨組織所分配的任務及發揮作用的情況。組織黨員定期彙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4、教育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正确行使黨員權利,保證黨員權利不受侵犯,充分發揮黨員在學校改革和發展以及在工作、學習、生産、社會生活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5、經常了解和掌握黨員的基本情況,關心黨員的成長和進步,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及時解決黨員中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充分調動黨員的積極性。
6、加強黨支部領導班子的自身建設。發揮班子成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積極開展創先争優活動,向黨員布置群衆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鼓勵表彰先進,幫助後進轉化,提高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7、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嚴格對黨員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要按其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黨紀處分。
8、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做好黨員發展工作。按照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和有關規定,有計劃、有重點地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要加大培養工作力度,不斷提高新黨員質量,争取在發展新黨員數量上有所增加。
9、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系群衆,經常了解群衆對黨員和黨的工作的批評意見,尊重和采納群衆的合理化建議,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0、做好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黨員統計、黨員鑒定等日常工作。
11、教研室黨的支部委員會要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經常與教研室主任溝通情況,對教研室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研室黨支部書記參與讨論、決定本教研室的重要問題。
第五章 黨總支、黨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九條 要完成黨總支、黨支部的各項任務,充分發揮政治核心和戰鬥
堡壘作用,應堅持和完善以下各項制度:1、 “三會一課制度”。堅持每月分别召開一次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
黨小組會。每學期上好兩次黨課。
2、民主生活會制度。黨支部每學期至少安排一次黨員組織生活會和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
3、中心組學習制度。黨總支和直屬黨支部中心學習組每月要保證有一次集中學習時間。
4、聯系群衆制度b通過黨團支部聯誼活動,采取召開群衆座談會、個别訪談或黨員包班、黨員分工聯系群衆等形式。
5、請示彙報制度。黨總支、黨支部遇到重要問題或超越自己職權範圍的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彙報。支部委員會每學期分别向支部大會和總支報告一次工作。黨總支每學期向黨委報告一次工作。
6、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按上級有關規定堅持每年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7、流動黨員管理制度。建立黨員請假制度,完善外出黨員過正常組織生活、思想工作彙報制度。
8、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度。正确處理好五個關系:支委會與上級黨組織;支委會與黨員大會;書記與委員;多數與少數;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關系。
第六章 黨總支、黨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
第十條 黨總支、支部委員會是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必須不斷加強自身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業務建設。凡要求黨員和群衆做到的,總支和支部委員會成員要首先做到,做好。
1、委員會成員要加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路線的學習,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正确認識和獨立負責地解決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認真實行集體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委員會成員要做好思想統一,行動統一,目标一緻。
3、堅持委員會成員的民主生活會制度,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密切聯系群衆,自覺地把自己置于群衆的監督之下,定期開展黨員、群衆評議領導班子活動。
5、積極探索新思路,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各總支、支部可依據本辦法,結合部門實際制定總支、支部的實施細。